
争议是因六个月前的一笔评级为“有利”的贷款而起。 2025年3月,应朋友姚某的要求,王先生将其所在自治部门的垃圾回收资质借给对方,并向该公司购买大宗垃圾。没想到,姚先生将废品倒卖后并没有支付相应的价格。该公司随后将王先生的废物回收业务部门告上法庭,并通过执行程序成功追回资金。为他人负责的王先生无奈,只好将杜女士告上法庭。姚某追回10万多元。
魔法庭庭长郑龙奇先生仔细审阅案卷后,恩,意识到这起看似简单的征收权纠纷,实际上与个体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关。虽然仅凭判决就可以结束案件,但很难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,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。
如何才能解开这个“死结”呢?钟龙成提出“一院一院”工作机制,将政协“民生法庭”的协商优势和法院“共同法庭”的法律保障结合起来,推动纠纷解决从“个别斗争”走向“多元共治”,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。郑龙成主动邀请衢州市政协委员王亮、市委副书记马金珍参与调解纠纷。
在马金镇崇华社区“社区法庭”,瓦先生ng激动地说:“这笔钱不是我们承担的,我们不应该承担的!”姚却低着头,沉默不语。
”
姚先生显得很困惑,低声解释道:“法官,我无意拖欠债务,今年市场不好,我家里开支很大,我买不起……”
王亮耐心地听着,真诚地对姚先生说:“姚先生,我理解您的不易,但王先生也是做小生意的,十万多块钱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。”出事了,你以后会有很多麻烦。”
说着,王良转身,将王老拉到一边,诚恳的说道:“老王,生意确实不容易。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难。但肖遥现在确实很为难。我们可以讨论付款计划吗?让他每月支付固定金额,然后逐步提取资金。可以缓解双方的压力。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。”
“法庭”汇聚共识,“法庭”阐释法理。经过政协委员和法官的配合和调解,姚先生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和法律后果,王先生也考虑了自己实际履行义务的情况。双方退一步,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。双方当场请求司法确认,给调解结果设置了“法律障碍”。
“我真的不敢相信有这么多人来解决我的问题!”王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
(编辑:马章、薄晨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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